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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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,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:
(一)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;
(二)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商业企业;
(三)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且会计核算健全的工业企业;
(四)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;
(五)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;
(六)开业满一年且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个体经营者;
(七)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,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;
(八)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新开业企业;
(九)加油站不论是否达到规定标准,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;
(十)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,均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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